“杜哥!”接到杜采歌的電話,姜佑曦的聲音顯得很驚喜。
“小姜,你還好吧。現在忙么?”
“不忙不忙,杜哥你有事就說!”姜佑曦飛快地說。
杜采歌分明聽到,聽筒里傳來催促的聲音,“小姜你快點啊,還有20分鐘就上場,你這妝還沒化完呢!”
杜采歌笑了笑,故意不進入正題:“剛才幫你接電話的是你的助理?”
姜佑曦似乎一點也不心急,笑呵呵地說:“是啊,是個精致的小美女哦。杜哥想認識么?我給你做介紹啊。”
“你呀,”杜采歌明確了對方的態度,很是滿意,也就不再繞彎子,“知道你忙,我就長話短說。我需要你為我介紹一個一流的民事律師。額,并不是打官司,而是要和別人簽一份協議。”
“一流律師,簽協議,記住了。”
“還有,我現在沒錢,”杜采歌大大方方地說,“律師費你能不能幫我暫時墊付一下?我過兩個月就能還你。”
“小事,杜哥你錢不趁手,只管開口。不過借條還是要寫的!”姜佑曦毫不猶豫。
杜采歌本來沒指望姜佑曦答應墊付,現在倒好,省得去借錢了。要是姜佑曦不答應的話,杜采歌只能厚著臉皮去找寧警官,或者找原主的好友、樂隊成員“鄒國勇”去借。
姜佑曦辦事雷厲風行。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打電話進來,自稱是“日新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陳自健律師,受姜佑曦的委托,來為杜采歌服務。
杜采歌和陳自健見了一面,對方氣質沉穩,態度細致入微,杜采歌很滿意,立刻拍板。
他馬上又聯系了劉哲夫,約定了時間。
初八,雙方的律師碰頭,草擬了新的協議。
然后開始寸土必爭地交涉。初十,協議的最終版本確定下來,杜采歌仔細看了看沒什么問題,就在協議上簽字了。
而對方的簽字代表是個四十多歲、五十來歲的中年,穿著大華國立領男裝,很老派、很裝13的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