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律師給我打來電話,他對我說:“法官并沒有答應去調取張旭的工資記錄,現在你先去鎮政府的建設科查查建房有沒有補助。現在農村建房都是有補助的,如果查到有補助的話,不就可以證明這個房子是你們蓋的了嗎?”
“行。那我去問問。”一聽到要我去調取東西,我就頭痛。從小到大,哪做過這些事情呀?小的時候自不必說。就算是結婚以后,無論是和小波的爸爸在一起過,還是和張旭在一起過,我只顧著上班,家里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都是不用我操心的。再說也沒有這樣那樣的事。
現在讓我跑來跑去的,我真的不知道都從哪里著手,可是不辦又不行。如今顧律師讓我去建設科。我哪知道鎮政府的建設科在哪里呀?
可是不去又不行。我只能過去,坐車到了鎮政府的門口,下了車我問門口值班和的警察:“請問,您知道建設科在哪里嗎?”我問。
“你順著這條道向前走二百多米然后往右拐,看到路口再往右拐就能看到有個社保所,建設科就在那里面。”警察告訴我。
我趕緊謝過,就順著警察指著的方向找到社保所。
社保所門口也有門衛,見我進門讓我先登記,我都照做了,然后又問他建設科在什么地方,他指給我:“你看到這排房子了嗎?從那個門進去就可以看到了。”
總算是找到了建設科。一進門,我看到里面有兩個小姑娘在辦公。見我進來靠著門口的一個女孩就問:“請問,您有什么事?”
聽了她這樣問,我一時也不知道該怎么說,想了想我就問:“我是來看看我們的建房申請是用誰的名字申請的。”因為我現在還不能確定張旭不用自己的名字申請的,還是用張玲玲的名字申請的。因為張旭說過他是以他女兒的名義蓋的房子。
“你是什么時候蓋的房子?家是哪個村的?”
“我們是一八年蓋的房子。”我說,然后告訴我她家是哪個村子的。她聽了以后就在電腦上查,剛查到一八年,我一眼就看到了張旭的名字。于是我說:“就是這個。”她便停下了滑動著的鼠標。
我拿出手機來想拍照。被她拒絕了,她能手擋在了我的手機上說:“不許拍照。”
“那可不可以幫我打出一份復印件來?”我見她不讓我拍照就問。
這時候她好像懷疑了我的身份:“你和戶主是什么關系?”
“我是他老婆。”我撒了個謊,并沒有和她說我們已經離了婚這件事。并且拿出了我的身份證以及和張旭的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時候結婚證雖然上交了,可是以前用過的復印件我還是找到了一張,沒想到這時候派上了用場。
“既然是他老婆,為什么不知道他是以誰的名義申請的蓋房?”女孩不解的問。
“因為我一直在加班,所以這些事都是張旭來辦的。他告訴我是以他媽媽的名義申請的,所以我才來看一看。現在他外面有了想好,想和我離婚,說房子不是他申請的,是他媽媽申請的。我才來這里看一看。”我說
“這個房子是誰申請的,是不能用來做為證據的。我們只是統計一下每看都是哪個村里誰家蓋了房,并不是房產證。”女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