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下旬的這一周,絕對會被全省公安干警銘記。
因為從周一開始,全省案件協偵模塊正式運行,大部分縣區局陸續體驗過了協偵功能的強大。
好吧!其實強大的不是協偵功能,而是實施協偵的人。
慕遠慕大隊長。
這個是真牛逼。
所有由他提供協偵信息的案件,無一例外全部破獲。
這是什么神仙操作?
這樣的破案率,還叫提供線索嗎?明明就是直接指明真相好不好!
雖說這些案件是慕遠自個兒選的,但基本上都是各區縣局已經放棄偵辦的案件。
慕遠既沒有額外的了解案件詳情,也沒有到現場實地踏勘,就這樣輕輕松松把案子給破了。
這事兒,怎么聽都讓人覺得很玄幻。
但事實擺在眼前,又不是西華市內部的案子,沒人會認為大伙兒都在陪著慕遠演戲,也沒人覺得慕遠會有這么大的面子。
都是當警察的,誰不知道這里面的難度?
可慕遠確確實實做到了。
他們在感到震撼的同時,也記住了這個名字。
到目前為止,沒人注意到慕遠所破獲的案件,都是發生在十天以內的,超過這個時間的案子,他尚未碰觸過。
不過就算有人注意到這一點,也不會太在意。
畢竟,一件案子,放的越久,破獲的難度越大,這是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