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暫時沒考慮簽新公司。”
天娛經紀人陳哲親自登門到訪。
為表明誠意,拿來公司擬定的藝人合約。
合約的條件非常豐厚,堪稱誠意滿滿。
陳哲也對這次簽約行十拿九穩,結果到秦風家后再次遭到拒絕。
陳哲理解秦風拒絕的原因,和承鋒傳媒的經濟約還沒結束,加上那事鬧的他對娛樂公司有抵觸,拒絕的原因也可以理解。
“等徹底結束后我們再談。”陳哲起身要走,被秦風叫住。
兩次接觸陳哲給他的印象很好,也托人打聽過對方的口碑,是個負責的好經紀人,前一個簽約的藝人剛成為一線被別的經紀人搶走,目前處于沒有藝人帶的狀態。
“等下。”
陳哲回頭看秦風。
“不瞞您說,我沒考慮再簽約公司的事。”
陳哲理解秦風的想法,也如實道:“簽公司利大于弊,很多地方會受到公司制約,相對會獲得更多的幫助,例如資源的選擇和公關團隊以及法務幫助。”
有公司的藝人發展會比單打獨斗的藝人輕松很多。
資源問題直接找公司能解決,單獨的藝人不同,除非自身實力過硬,自身是資源選擇的重心。
現在秦風頂多算有熱度,簽約經紀公司穩定發展是最好選擇。
“我明白,所以想和陳經濟談談別的合作方式。”
天娛傳媒這條線秦風不打算放棄,希望能和陳哲找出條雙贏的路來,對他的發展和天娛都有好處。
陳哲沒吭聲,從秦風的眼里有看到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