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是個不太讓人喜歡的數字,可這個數字在困擾著陳達,刑警隊在整個區內找到了十一處可以觀察到案發現場的位置,同時技術科的同事也在案發現場找到僚踏與摩擦過的痕跡,這個痕跡可以證明有人拖拽過被害人,因為在樓梯縫隙間,他們還找到了類似衣服纖維一類的東西。
可是,在核查十一處可以看到案發地點的位置時,整個刑警隊和陳達一起犯難了。那十一處位置中有六處在樓頂,從樓頂透過樓道中間狹的窗戶看清這一切需要高倍切高清的望遠鏡,陳達看過的監控記錄里并沒人抬這樣的望遠鏡上樓;還有三處是隔壁樓的住戶家里,經過調查,這三戶中有一人處于出差階段不在梁城,過完年才能回來,還有一戶是主播,案發時直播錄像證明他一直在電腦前,最后一戶兩口子打了大半夜的架,110都來了,更不可能有時間看別饒閑事:僅剩的兩處其中一處正是老蔡家,另外一處,陳達覺著不太可能。
“六子!”陳達喊了一聲。
“唉,在呢。”陸顯招走到了老陳年前,等待著師傅的吩咐。
“馬上讓人回市局查資料,并且調查蔡旭超在梁城有過的所有男女關系,像有過開房記錄的、有過共同購買火車票、飛機票記錄的、一起開車出城時有過身份登記記錄的女性,都弄清楚搞明白。”
六子問道:“主要查什么?”
“失蹤!”
當然是失蹤!
陳達想不明白蔡旭超要是兇手的話為什么要在外面動手,他誘騙丘圓圓回家再下殺手不才是風險最低的方式么?
還有!
從死亡時間來看,那時候的蔡旭超正和龐大夫在通話,他是怎么做到一邊殺人一邊和自己老婆心平氣和交流的?而程龐大夫一點都沒懷疑,不然她應該在最傷心的時候向劉蕓傾吐出來,絕不是憋在心里。
那么,會不會有人替他出手殺人?
蔡東這個老人有沒有可能為了兒子去殺人?
陳達知道自己不應該這么憑空懷疑,畢竟這是沒有證據的事,但這老頭到了東郡區以后搞出來的事太像是專門來和自己這個警察過招的了,讓人沒法不去……
“陳隊?”
陳達看過去的時候,瞧見了大楊在喊他,這才應了一聲:“怎么了?”
“我有個想法不知道自己分析的對不對。”陳達引導著道:“來,講講。”
“你看啊,你和我們的是蔡東來了這個區就直奔家門,把家里所有有可能留下痕跡的地方都清理的一塵不染,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