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可能沒人相信,景函不愛混夜場。
他喜歡派對,但喜歡自己開的那種,來的都是朋友,帶來的伴兒也都是知根知底的。他不是很喜歡去夜場里尋覓獵物,也沒興趣去當被釣的凱子,爺的魅力不需要用這些膚淺的追求者來體現。
但他這些擔心可能有點多余,他或許不是很了解livehouse。
肯定也有人抱著釣凱子、泡妞的目的來得,但大部分人還是沖著音樂來的。
“喔喔喔喔喔!”
景函一走進這個空間,就聽見了一陣急促的吉他聲和猴子尖叫,臺上的主唱跪在地上搓琴弦,下面的人嗷嗷叫,不知道的還以為侮辱了猴子窩。
他聽見這搖滾樂就耳朵疼,全身發緊發癢,渾身難受,但是奈奈一聽整個人就跟過電似的,精神了起來。
“嗷嗷嗷!”
只是一段指彈,好像觸到了他的G點,嘩啦脫掉外套,僅穿著一件設計款襯衫沖向了人群。
“……”
有那么一瞬間,景少爺覺得他看上的是一只猴。
他想,要不算了。
跨物種戀愛太難了。
他去門口抽了根煙。
吐著白煙琢磨,搖滾樂手的魅力在哪里。
說近點,他身邊有人栽了。
說遠一點,演藝圈里好多說得上名號的女神都栽在了搞樂團的男人手上,前赴后繼、英勇無畏。
他決定回去再試試,擦亮眼睛看看能不能找到閃光點。